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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智敏,广州合同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现今货物运输技术已经非常发达,货物可以通过公路、铁路、飞机等途径进行运输,方便快捷,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的情况,也非常普遍。这时如无法协商赔偿,货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偿,只是该向谁索偿,到哪个法院起诉等事宜,很多货主都不清楚,以致未能及时提出索偿要求。
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的,货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向以下人员提出索赔要求:
1、保险公司。当货物价值大时,货主都应该购买货物运输相关的保险,这样一旦运输的货物毁损,货主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索偿。
2、承运人。运输公司或运输个体户等承运人,在接受货主的运输委托后,就应该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,安全准时地送到目的地,若货物在运输途径中损毁的,就是违约,货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运输公司赔偿损失、支付违约金等。
这里要注意,在实践中,某些承运人是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,或运输公司会转委托他人代运货物,这时货物在运输中损毁的,所有承运人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那么该如何确定赔偿的金额呢
按照合同法的规定,货物的毁损、灭失的赔偿额,可如下确定:
当事人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;
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可以协商,达成补充协议确定;
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;
倘若仍不能确定的,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;
如果法律、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因此,在货物损毁后,货主可以和相关的责任协商赔偿事宜,确定赔偿金额及支付事宜。要是协商不成的,货主就应该及时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,无谓陷入不必要的来回扯谈中,浪费时间和精力。
如货主确定要起诉的,按照的规定,因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运输始发地、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也就是说,货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自由选择到三个地方的法院起诉索偿。
不过,要是货物价值金额大的,最好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助理,往往能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。
日常中亲戚朋友、同事、合作伙伴等熟人进行买卖交易时,往往都只会口头约定运费事宜,即便是签了买卖合同,也是非常简单的,很少会特意对运费进行专门的约定。事实上,合同没约定运费,托运人、收货人双方对谁承担运费又各执一词,承运人又可能横插一脚,这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。
合同没有约定运费,托运人与收货人谁担责
工作生活中,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运费的情况并不少见,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,如朋友、合作伙伴等,一般情况下,基于信任、继续合作的可能等因素考虑,双方都会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给付运费的义务的,但因运费巨大等因素,朋友、合作伙伴反目,以致发生运费纠纷的情况很常见。在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时,出现纠纷的,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两者谁承担运费:
1、当事人对运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约定,明确由谁承担运费。
2、若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一般而言,货物自提的,运费由买方承担;送货上门的,运费由卖方承担。
3、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运费由谁付的,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,通过诉讼解决运费事宜。
合同没有约定运费,承运人可向托运人收取运费
当托运人与收货人没有约定运费,而发生纠纷的,通常任何一方都不会向承运人支付剩余部分或全部运费,导致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后,无法正常收取到运费。这时承运人该向谁收取运费呢往往很多人都无法非常确定。
实际上,在承运人完整提供运输服务后,就有权要求获得所有的运费,不管是货到付款拒付,还是预付款不支付尾款的,承运人都有权向托运人索取运费。因为通常承运人只与托与人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,承运人是为托运人运输货物,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,当承运人送完货,托运人有最终的付运费的责任。
若承运人与托运人就运费事宜未能协商一致的,承运人可以通过法律措施要求托运人履行支付运费的责任,并赔偿相应的损失,如逾期利息。
当然了,一般情况下,托运人、收货人,甚至承运人三者间,很少会因为运费打官司的,除非涉及的运费数额大。所以当运费金额较大时,各方又未能协商解决的,我们建议最为妥当的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律师协助追偿,必然要可直接让律师到法院起诉。